(原标题: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审议人力资源和薪酬政策及监督执行情况等。委员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提出的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方式多样,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会议记录和决议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且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