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大会于2025年6月30日在上海市陕西北路670号沪纺大厦4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内容详尽。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二十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资金管理、金融衍生品业务、担保预计、经营者薪酬考核、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以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14名,代表股份39,583,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175%。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已实施单独计票,特别决议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