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和外籍员工。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实现经营目标,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综上,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