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日生效,公司两日内披露情况。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被股东会决议解任的,分别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或决议作出日离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
特定情形下,相关人员不能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未满五年、破产清算责任未满三年等。离职人员需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文件并签署确认书,涉及重大事项的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两年内仍需遵守忠实义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损失。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