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能环境: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托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2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胡云忠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96人,代表股份293,067,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会议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议案;2.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4.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2和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1和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