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建工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集团资产安全和完整。该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规范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义和目的,强调内部审计是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提高经营活动效率和效果。
总审计师由董事会聘任,对党委和董事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总审计师需推动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制定和实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确保内部审计质量。总审计师不得分管经营、投资或财务工作,不得兼任与审计职责相冲突的职务。
审计中心负责具体执行年度审计计划,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干预。审计中心人员数量按在岗职工人数的千分之二或财务人员数量的十分之一配置。审计中心需定期向党委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对下属企业经营目标、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经营活动等,审计中心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审计中心实行审计工作报告制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人员需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客观、诚实、勤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