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695,940元,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市江宁路1207号。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数字内容制作、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数据处理及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与制作、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水产品零售与批发、化妆品零售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一元,股份总数为795,695,940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或分立等重大事项。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落实。公司董事会由九至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设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指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