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12年3月28日首次审议通过,2023年12月28日和2025年6月27日进行了两次修订。该细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工作,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投资部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的建议,负责公司ESG战略的整体部署与推进,审阅年度ESG报告,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工作程序方面,投资部负责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决策所需资料及评审意见,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应至少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由主任委员主持,委员需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记录需完整保存至少十年,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