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坤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坤澜律师事务所受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指派李欣律师、李爽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发表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3日发布《会议通知》,列明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等内容。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上午10点在公司18楼全息数字空间召开,由董事长张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至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552,153,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92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在内的13项议案,其中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第11项、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