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律师对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核查。
本次股东大会由辽宁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集,并于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9:00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38号辽能股份3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70人,代表股份531,919,0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2354%。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授权融资授信总额度、授权担保总额度、确认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增补董事、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等议案,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