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30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回购注销共计413.56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从3,357,308,813股减少至3,353,173,173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申报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