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茹刚、谢蛟龙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内容包括制定发行方案、办理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文件等。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由职工董事孙海昕女士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张晖女士不再担任相关职务。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不再担任该职务。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7月14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