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旨在保证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ESG绩效,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及一名以上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ESG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确保ESG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委员会以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并设ESG工作小组推进相关工作。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特殊情况可豁免通知期限。会议可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委员会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