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包括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等12名,交易作价37,000.00万元,其中股份对价18,500.00万元,现金对价18,500.00万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光电传感器、MCU芯片等专用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交易完成后,天津希格玛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巩固低成本产业化优势的同时,构建底层芯片技术自主可控,提升雷达产品的技术竞争力。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至2027年,标的公司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800.00万元。补偿义务人承诺如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将以股份或现金方式进行补偿。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0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仍需取得上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