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编制。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牛国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牛国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牛国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牛国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资格。发行人认为本次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辞职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发行人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及董事选举工作。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2吉电 G1”、“22吉电 G2”和“23吉电 GCKV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联系人:陈孚、张前程,联系电话:021-3803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