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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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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在上海召开,由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龙、杨子安出席见证。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方式等。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8,443,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091%。列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变更公司住所、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其中,前两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第三项议案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最终,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5,965,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181%。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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