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证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6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股东会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等内容。会议于6月26日14时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李结义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6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619名股东及代理人参加,代表股份数138,015,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7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37,405,16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5579%;反对400,500股,占0.2901%;弃权209,600股,占0.152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776,274股,占93.5001%;反对400,500股,占4.2668%;弃权209,600股,占2.2331%。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