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全体董事应对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并对违规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且必须采取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被担保企业进行资信评估,总经理审查后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总经理签订担保合同并交由财务部管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公司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担保合同管理,未经决议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督促履行偿债义务,必要时执行反担保措施。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担保事项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