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30%。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62名激励对象满足任职期限要求。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4,801,884.87元,同比增长149.47%,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比例为10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归属数量为123.2616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0.1643元/股。此外,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189万股作废失效。本次调整和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