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理由,并进行披露。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包括述职和自我评价、绩效考核与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等。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