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计划需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需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筹备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