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到委员3人,会议由主任委员王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委员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意拟提名朱仁奎先生、刘毅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会议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