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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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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复星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股东会的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20个工作日(年度股东会)或15个工作日(临时股东会)发出,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股东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表决结果等。类别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享有特别表决权。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2025年6月24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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