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本着同股同利的原则,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和未来的生产经营计划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视具体情况采取现金分红为主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或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应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