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林光明律师、吴超强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0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D座中国有研大厦18层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艾磊先生和吕保国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得票数分别为283,325,866(98.9035%)和284,056,082(99.158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02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6,466,7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391%。公司在任董事5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杨阳女士出席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