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股份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特定关联方。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特殊情况除外。禁止在年报、季报等敏感期买卖股票。若公司因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情况,相关人员不得减持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申报个人信息及股份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违反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承担相应处罚。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