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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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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4:00在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通知提前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523,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8060%;网络投票股东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92,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82%。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票48,367,643股,占99.8992%;二是关于将超募资金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48,365,943股,占99.8957%。中小投资者股东对两项议案的支持率分别为98.3137%和98.255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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