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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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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本次注销股份数量149000股,注销日期为2025年6月26日。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的149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并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未有债权人申报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回购注销原因包括: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8750股;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50股。回购注销涉及首次授予的核心技术人员熊六一,核心管理人员朱国红、徐大燕、李永泉、柯宁刚等5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9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首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380000股。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申请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由2529000股变为238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不变。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履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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