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307,871元,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80,000股,于2025年3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保设备生产制造、技术服务,能源设备配件制造及维修等。公司股份总数为44,307,87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刘文叶和刘波涛分别认购700万股和300万股。
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持续、稳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确保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得到有效监督。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