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高效。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超募资金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部分。公司董事会需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具有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办法要求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被关联人占用。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办法还明确了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