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保证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顺利进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调动相关人员积极性,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目的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实现。考核原则强调公平、公正、公开,严格依据业绩评价。
考核范围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考核机构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考核工作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等部门协助提供数据。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需满足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具备良好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等条件。业绩条件涉及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和研发投入占比。个人层面需达到良好及以上绩效评价。
考核期间为2024年至2027年,每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或解除限售的依据,未达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如有异议可申诉。考核结果及相关数据将存档。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