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告、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等。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