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激励计划内容的调整情况: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99元/股调整为18.88元/股。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为2025年6月23日,向8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万股,授予价格为18.88元/股。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