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接受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茹秋乐律师、周奇律师就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已于会前十五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13:30在上海嘉定区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0,530,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45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1. 对公司向并表的光大安石中心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2. 对公司及光大安石向并表的朝天门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3. 对公司向上东公园里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4. 对公司向中关村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各项议案的同意票均超过99%,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