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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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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2点30分在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铁江主持。会议通知提前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64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03,945,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17%。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子公司股份回购及减资事宜的议案,同意102,550,902股,占98.6582%;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02,733,182股,占98.8335%。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也分别列出。

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计票及监票,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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