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公司及投资人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况,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