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青))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徐青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声明指出,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此外,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也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如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