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江洪))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洪声明,其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洪声明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江洪确认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江洪已通过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江洪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江洪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江洪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江洪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或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江洪承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江洪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录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江洪签署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