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5月31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14点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2人,代表股份75,243,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972%。会议由董事长张慧春主持,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在内的9项议案。所有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案方式通过,其中议案7和议案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