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第八届监事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
公司注册资本由415,718,940元增加至540,434,622元,因202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主要包括:“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调整部分条款表述,增加关于法定代表人、股东权利义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责任等内容。
新增章节和条款,如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等。
删除涉及监事会的所有条款。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程序调整,增加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职责,明确清算组组成和职责。
释义部分更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关系的定义。
特此公告。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