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万丽))
刘万丽作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9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万丽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事项包括:通过第9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为该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特定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过去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缺席会议被撤换,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刘万丽郑重承诺,保证声明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将继续履行职责。日期: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