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草案)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将《工作制度》中的“股东大会”均修改为“股东会”。明确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若发现公司或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后,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0日发布此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