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管进行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工作小组,由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组成,为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保存,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