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14:30在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剑及副董事长段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由王春彦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15:00。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6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0,536,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89%。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642,073,134股,占98.6991%;2.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642,097,834股,占98.7029%;3.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642,073,124股,占98.6991%。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超过2/3有效表决权股份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