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动力”)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东安动力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以及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包括:1)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均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2)五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具体回购数量为4,447,234股,其中因业绩未达标回购4,336,156股,因退休回购111,078股。回购价格为3.6363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总计16,171,477.36元。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70,923,395股变更为466,476,161股。公司需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