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议案,主要内容为调整发行数量。
调整前,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547,982,715股。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仍为发行前总股本的30%,但因公司历史股权激励计划导致总股本动态变动,截至方案出具日,总股本预计变更为1,826,310,605股,因此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不超过547,893,181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发行数量及发行上限将按相关规定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