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的董事,需具备法律、会计、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需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