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安孚科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孚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安孚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九格众蓝、袁莉、华芳集团、张萍、钱树良和新能源二期基金持有的安孚能源3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孚科技将持有安孚能源93.26%股权。安孚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419,652.00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115,198.71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0,403.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对方承诺安孚能源2025年至2027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96.07万元、37,743.43万元、39,807.91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安孚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