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孚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七)。安孚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九格众蓝、袁莉、华芳集团、张萍、钱树良和新能源二期基金持有的安孚能源3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安孚科技将持有安孚能源93.26%股权。安孚能源100%股权评估值为419,652.00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115,198.71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0,403.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交易对方承诺安孚能源2025年至2027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96.07万元、37,743.43万元、39,807.91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