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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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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6月18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多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并对方案进行了多次调整。安孚科技拟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7.75%股权,后调整为31.00%股权。收购方式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其中对华芳集团的支付方式由发行股份改为支付现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从不超过42,000.00万元逐步调整至不超过20,403.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交易对方九格众蓝、张萍、钱树良等的股份锁定承诺也进行了调整,锁定期为36个月。业绩承诺方面,九格众蓝、华芳集团、钱树良和张萍承诺安孚能源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96.07万元、37,743.43万元、39,807.91万元。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也进行了详细规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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