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针对公司收购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后,因未达成业绩指标,补偿义务人许明强、陈明芳、严伟军、何浪需支付4.61亿元业绩补偿款,截至2023年年报尚余3.6亿元未支付的问题进行回复。公司自2022年起多次与许明强、严伟军、何浪沟通,包括线上会议、现场沟通、发送催款函等,三人仅支付710万元业绩补偿款。公司于2024年4月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陈明芳、郑奕麟需支付90933070.86元业绩补偿款及相关费用。公司已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并扣划部分资产。考虑到许明强、严伟军、何浪对安特信日常经营的重要性,公司暂未起诉三人,将继续与其沟通,寻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